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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校友會

原野社】社團章程草案

2013-09-01草案

2013-11-02 5-7理監事會授權通過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

2013-12-28(修訂一)

 

第一章        總則

     第一條 本社團名稱 新北市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校友會【原野社】(以下簡稱本社)

第二條        本社在新北市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校友會下依法設立,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,宗旨如下:(本會會員、校友、母校教職員、母校學生間聯誼)

一、原野露營歡唱植栽。

二、攝影觀摩健行賞螢。

第二章        會員

一、本會會員(眷屬)、校友。

二、母校教職員、母校學生。

第三章        組織及職權

一、理事長:江隆昌

二、 問:陳正峰

三、 長:陳永坤

四、財務吳國華

五、執行組別:

  1. 露營歡唱組   組長:許金華   副組長:林永森楊金亭
  2. 攝影健行組   組長:楊榮枝   副組長:江坤定何明火

第四章        會議

一、每月中旬舉辦原野露營歡唱或健行攝影觀摩活動,逢會議月份依需要調整增減活動。

二、參加活動達2/3以上,於新北市校友會會員大會表揚。

第五章        經會與會計(新北市校友會會員,依活動內容優惠減免)

一、非新北市校友會會員之校友、母校教職員為個人身分或單位入會,

每一單位每年年費三百元(連絡暨文書費用)

二、社團活動除會務編定預算外,完全以自給自足方式。

第六章        附則

本章程未規定事項,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,本章程經理監事會通過後實施。

 

※本會捐款及會費繳交帳戶     銀行:台灣銀行 新莊分行

帳號:071-001-03343-8     戶名:新北市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校友會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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