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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校友會
【原野社】社團章程草案
2013-09-01草案
2013-11-02 第5-7理監事會授權通過
2013-12-28(修訂一)
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 本社團名稱 新北市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校友會【原野社】(以下簡稱本社)
第二條 本社在新北市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校友會下依法設立,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,宗旨如下:(本會會員、校友、母校教職員、母校學生間聯誼)
一、原野露營歡唱植栽。
二、攝影觀摩健行賞螢。
第二章 會員
一、本會會員(眷屬)、校友。
二、母校教職員、母校學生。
第三章 組織及職權
一、理事長:江隆昌
二、顧 問:陳正峰
三、社 長:陳永坤
四、財務長:吳國華
五、執行組別:
- 露營歡唱組 組長:許金華 副組長:林永森、楊金亭、
- 攝影健行組 組長:楊榮枝 副組長:江坤定、何明火
第四章 會議
一、每月中旬舉辦原野露營歡唱或健行攝影觀摩活動,逢會議月份依需要調整增減活動。
二、參加活動達2/3以上,於新北市校友會會員大會表揚。
第五章 經會與會計(新北市校友會會員,依活動內容優惠減免)
一、非新北市校友會會員之校友、母校教職員為個人身分或單位入會,
每一單位每年年費三百元(連絡暨文書費用)。
二、社團活動除會務編定預算外,完全以自給自足方式。
第六章 附則
本章程未規定事項,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,本章程經理監事會通過後實施。
※本會捐款及會費繳交帳戶 銀行:台灣銀行 新莊分行
帳號:071-001-03343-8 戶名:新北市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校友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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